國際門到門運輸與其他“多式聯運”的區別
國際門到門運輸與其他“多式聯運”有什么區別?
國際門到門運輸是多式聯運的一種高級組織形式,是指承運人從托運人的工廠或倉庫接收貨物,并將其交付給收貨人的工廠或倉庫。
應該強調的是:
(1)只有按照國際多式聯運公約提交的多式聯運提單才能稱為國際多式聯運。如有爭議,可按多式聯運公約及相關法律處理;如果使用普通海運提單,即使訂立聯運合同,也不是國際多式聯運,而是分段運輸。一旦發生爭議,不能按照多式聯運公約和相關法律處理,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或國際慣例處理。
(2)支線運輸,分段運輸或包干運輸,不屬于多式聯運。單純的上門提貨或上門發貨只是一端的“門”,而不是“門到門”,但可以通過協議納入多式聯運。
(3)在現實中,“聯運”是托運人或收貨人分別與不同承運人簽訂的所謂貨物“聯運”,主要是為了使貨物重裝環節緊密相連。既不是“一次運輸,一次結算,一張提單,全程負責”,也不一定是多種不同運輸方式的組合,所以不能稱之為多式聯運。
(4)雖然新興的“國際鐵路多式聯運”也實行“一運一結一提單,全程負責”的連貫運輸組織形式,且多以集裝箱運輸為主,但全程只采用一種運輸方式,不能稱之為“多式聯運”。但是,它可以與海運結合起來參與“多式聯運”,也可以由多式聯運經營人結合成“國際多式聯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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